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陜西師范大學第四屆研究生教育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做好2025年度省學會、省級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和2026年國家級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培育工作,提升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教育成果獎評選辦法》(陜師校發〔2021〕69號)文件精神,學校開展第四屆研究生教育成果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凡在我校從事研究生教育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論研究中取得優秀研究成果,或在研究生教育教學實踐中取得突出成績,均可申報研究生教育成果獎。
全部或部分成果已獲得國家或相關一級學會研究生教育教學成果獎的,或已獲得校級研究生教育成果獎的不得重復申報。重復申報者,一經核實,將取消申報資格。
二、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成果應緊密圍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以及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的要求,著力在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取得理論突破和創新,提出新觀點、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針對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現實問題提出具有價值的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或是在研究生培養模式、質量保障、制度機制改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經過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得到社會和專家的廣泛認可。
(二)成果應經過2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特等獎和一等獎的成果一般應經過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應從正式實施(包括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
(三)成果原則上應有各級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支撐,以及相關課程、教材、人才培養突出業績等標志性教育教學成果的基礎。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過10人,主要完成單位限3個,須注明申請人先后順序和單位排序。個人作為主持人的成果限報1項,作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報的成果不得超過2項。成果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應當主持并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取得實際效果。
(五)培養單位原則上推薦成果不超過2項。跨單位完成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可以聯合申請研究生教育成果獎,不計入申報限額。
(六)成果權屬有爭議的不得申報。
三、評選程序
成果評獎程序分為單位(個人)申報、單位初評、學校評審、成果獎名單公示等。
培養單位或個人提交成果材料至所在培養單位,由單位對申報成果進行資格審查、材料核實并初評,提出推薦名單并組織上報材料,各單位應最大程度整合成果資源,做好成果培育,提升成果質量及競爭力。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成果進行評審。
本屆研究生教育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具體獲獎等次和數量根據成果申報和評審情況設定。獲得特等獎的成果可優先推薦申報省學會、省級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
四、申報材料
1.《2025年校級研究生教育成果獎推薦成果匯總表》(見附件1),紙質材料一式一份;
2.《校級研究生教育成果獎申請書》(見附件2)、成果總結報告(限5000字,模板見附件3),紙質材料各一式三份(A3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3.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以及能夠反映成果質量和水平的論文(僅提供目錄)、獎勵、報道、研究報告等支撐或旁證材料,合裝成一冊(雙面膠裝),見附件4,一式一份。
4.團隊成員的師德師風鑒定意見(由二級黨委(黨總支)通過“師德考核評價數字系統”為候選人出具思想政治及師德師風鑒定意見)。
請各培養單位于2025年4月8日(星期二)前,將成果申報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學術學位培養辦公室,電子材料發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教育成果獎作為各單位學科專業建設、人才培養、導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相關評優、評獎等評價體系及各培養單位年終績效考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和動員部署,切實做好成果的資源整合、凝練、篩選和申報等工作。
2.本次成果獎評選是2025年度陜西省學會研究生教育成果獎和陜西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的預申報,請各培養單位按照要求和限額遴選推薦最具優勢、最具特色的成果。
聯系人:閆喜龍、余敏
聯系電話:85310350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研工部)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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