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2021-2023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非實驗設備資料購置類)項目申報工作,國有資產管理處面向全校各相關單位征集非實驗設備資料購置類項目,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為滿足學校正常教育教學開展所必備的設備、家具購置(不包括實驗類設備購置),原則上不支持日常辦公設備、耗材等的購置。
二、申報原則
(一)突出重點。各單位申報的項目,應當符合學校總體發展規劃和“雙一流”建設需求。項目申報應當貫徹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雪中送炭,防止錦上添花。
(二)充分論證。申報項目應切實做好必要性、可行性論證與精細化預算編報工作。所申報項目應當有具體的實施計劃,具備充足的實施條件,確保后期能按計劃順利開展。
(三)講究績效。申報單位要強化績效意識,按照“誰申請項目,誰設定目標”和“花錢必問效”的項目績效管理要求,科學合理設置項目績效目標,確保通過項目實施能夠切實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條件提升,達到為師生服務的目標。
三、申報要求
(一)每個單位申報的項目數原則上控制在2個以內。
(二)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申報的,不再重復支持。
(三)所申報項目必須提供詳細的設備資料清單。
(四)單臺套50萬以上設備需提交論證報告及詢價單(三家以上)。
(五)各單位在申報時,要充分考慮現有資產存量,特別是對于大型設備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重,不斷提高資產配置效率。
三、工作安排
(一)請按照要求填寫項目申報表(見附件),并于2020年5月22日上午12點前,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國有資產管理處設備管理科(長安校區校務樓505),同時請將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逾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國有資產管理處將結合單位同類設備存量資產等情況對項目進行初審,必要時將通過現場考察、專家評估及征詢項目負責人等方式進行評審。
(三)專項資金實行項目庫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處在公開征集、初審的基礎上,將根據保障基本、突出重點的原則,區分項目輕重緩急,統籌考慮后建設項目庫。列入年度預算安排的項目將從項目庫中選取。
各單位在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國有資產管理處設備科聯系。聯系人:苗定軍 趙鋒,電話:85310387,地址:長安校區校務樓505辦公室,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改善基本辦學條件項目申報書.docx
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docx
3.大型設備購置論證報告.doc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0年5月12日